一、收費依據 依據《關于印發民用機場收費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》(民航發[2007]159號)、《關于民用機場收費標準調整方案的通知》(民航發[2017]18號)、《關于進一步完善通用航空機場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民航發[2018]98號)相關規定。 二、收費項目 (一)航空性業務收費 包括:起降費、停場費 (二)非航空性業務重要收費: 包括:飛機服務收費、飛機勤務收費、特車收費 (三)非航空性業務其他收費: 包括:貴賓服務收費和可選服務收費。其中貴賓服務收費指飛機協調服務、貴賓通道服務、航站資料服務費、VIP貴賓室、代辦服務費;可選服務收費為增值個性化服務,由顧客進行選擇,按照實際消費需要是否使用收取費用。 三、收費標準 詳見附件。
附件1:石家莊正定國際機場通用航空收費標準(地面服務收費).docx
附件2:秦皇島北戴河機場機場通用航空收費標準(地面服務收費).docx
附件3:張家口寧遠機場機場通用航空收費標準(地面服務收費).docx
附件4:承德普寧機場用航空收費標準(地面服務收費)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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